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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得以前聽歌
只要聽上個幾次,去KTV我就能唱出個七八成
想不到現在有注意去聽
但唱起來就是只有五六成而已
一定都是MP3惹的禍晚上硬逼Candy陪我去唱歌
還是兩個人唱歌最爽了
當然人多也有不同的樂趣

但兩個人能不費力地輕輕鬆鬆地唱上三個小時
實在是也太厲害了
如果可能的話,我來開場演唱會好了(痴人說夢中)
當然我也會響往舞台上的眾人擁戴注目的感覺
但我又怕引人注意

王菲的"出路"中唱到(其實應該是用唸的)
"我討厭當明星 卻希望引人注意"
我想,就是這樣的矛盾吧~

使用期限到月底的五佰元折價卷
如果不用的話,實在也是太可惜而且浪費了
兩個人唱了三個小時,還不到三百塊
不過~我們也沒額外點東西啦~

心情悶悶不好的人,唱歌也是個舒壓的好方法

當然也會有說覺得兩個人唱歌有啥好玩的啊?
我個人是覺得那個伴對了很重要

不誨言地說Candy確實是個還算不錯的玩伴
去逛街時,不會叫我幫他拿東西
但彼此在看東西時,就會很有默契地幫對方拿一下
看完也會自動地拿回來
好啦~我承認我是怪咖,我就是不體貼,怎樣~
其實我也很訝異地發現我竟然愈來愈懶
可能太久沒跟女生出去了吧~
相較於其他女生,跟Candy出去鬼混倒是挺自在的
(可能主要他是男生的關係吧~嘻)

"如果你看我的電影 聽我愛的CD 如果你能帶我一起旅行"

如果有個人能陪我看電影/聽音樂唱歌及旅行的話
那麼我應該是幸福的
誰叫這三件事是我最喜歡的事呢~



謝謝Candy陪我唱歌/鬼混~
還有就是因為有他,才能拍那麼多屬於七年級的大頭貼
(其實愛拍是因為...在大頭貼的我...比較帥...哈哈哈哈)

Thank you~3Q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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