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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公司一直發佈些有的沒的新規定
基本上公司擴大,人變多
是應該要多些制度出來
但是這些制度到底是對員工好呢?還是對老板好?
我個人覺得全都是對小明好而已!!

星期一公司發佈新規定
也就是上班時間取消30分鐘的緩衝時間
平時一點左右睡的我
原本八點起床,可以睡七個鐘頭
但因為這項新規定,我必須提早20分鐘起床
相當於我只能睡六個多鐘頭
這一差20分鐘感覺還差真多

明明我們是責任制的工作
並沒有加班費,連這30分鐘的彈性也沒有
以前這樣緩衝上班,我們也沒讓公司吃虧
也是將時間補齊才下班啊~
唉~無奈啊!

我們真的是用國外式的上班方式,但是傳統的福利制度

另外就是特休
原本只要滿一年,就可以有七天的特休
現在在滿一年之後,再由滿的那個月算到年底,然後除以12個月
就是你的特休比例
相對地,似乎是第一年就完全沒有特休可言

也許這樣算才是正確的
但感覺就差很多

小福利又少了一項
優點愈來愈少,到底對公司是好是壞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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